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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示范岗制度

第一条 党员“示范岗”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活动形式,是在新形势下,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在本职岗位、社区建设和治理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昆明市的三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表率和积极贡献的一个有力举措,也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有效载体。为了使党员“示范岗”活动持之以恒、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员“示范岗”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三条 党员“示范岗”活动的主要内容。即每位党员根据各自的特长、爱好、岗位专业和身体条件等,在校党支部的领导、组织下,申报一个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岗位,以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四条 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自愿申报,持之以恒,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丰富活动。
第五条 学校“党员示范岗”总的职责和要求:
密切配合校党组织、行政各项中心工作,带头执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把上级及学校的工作传达到广大教师,团结带领教师争创文明班组;热情为师生及家长服务,帮助解决教师及学生碰到的困难;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的实践和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第六条 为保证“党员示范岗”活动正常持久地开展,并不断规范岗位行为,使这一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建立以下制度:
1、申报岗位制度。每个党员根据各自教育教学工作自愿申报“党员示范岗”活动岗位。
2、党员活动卡制度。每个上岗党员都持有一本活动记录卡,记载开展“示范岗”活动情况,以便支部检查。
3、汇报交流制度。每半年一次召开专门会议,汇报活动情况,交流经验,互相学习。
4、交接岗制度。党员因调动退休等原因脱岗,支部另外安排人员上岗,保持每岗有人。
5、评选表彰制度。支部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档案,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评选、表彰。
昆明立人学校党员示范岗制度
一、示范岗的党员要认真学习、依法执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无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示范岗的党员要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总支的各项决定决议,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布置要求,积极实施。
三、示范岗党员要爱岗敬业、公平执教。热爱工作、尽职尽责,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四、、示范岗的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出色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能在各个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五、示范岗的党员要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做到与时俱进,并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
六、示范岗党员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顾全大局,不触及乱收费、接受家长吃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敏感问题。
昆明立人学校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群众监督,增强党员服务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学校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二、各挂牌上岗的部门,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三、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四、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五、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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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345号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113路、208路、C63到达海屯路龙院新村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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